格
的,见识不少,懂得床上如何温存,而明启从伙房揣去的白馒头,也颇让寡妇母子消机解馋,如此天长日久,竟也情深义厚海誓山盟起来。最后,胡启于脆一不做二不休,把一整袋特批给县委首长的富强粉偷偷扛到了李家,顺手捎去了一个猪脑壳。
东窗事发,李寡妇被革去了扫地的差,后来只能靠捡垃圾维持生计。明启(爹的称呼己经取消)则灰溜溜回了马桥,从此再没有去县城或公社做白案的机会。这还不说,他在村里地位一落千丈,人变得日渐委琐,不管天冷天热,总是缩着脖子耸着肩,一副要把脸面埋起来的样子。他的话份自然剥夺殆尽,休说是干部们开会,就算开全体社员大会,也轮不到他说什么话。如果有什么事非要人人都表个态,他惊慌地伸出个脑袋,说话声若蚊蝇,惹得本义一次次喝斥:“大点讲!大点讲!又不是没吃饭!”
他常常被派去干最苦最累的活儿,工分也比别人低。
马桥人恨铁不成钢,恨明启贪财恋色,把全村好端端的一份光荣轻易断送了,好像全村人都偷过面粉和猪脑壳。于是他们用一种不成文的办法对待这个人,三言两语之间就要把“失格”二字劈面摔给他一次,摔得他终日郁郁寡欢,不等我们离开马桥回城,竟然积郁成疾,命归黄泉。在这个不无残忍的过程中,我明白格也可以集体化的 。正因为明启是马桥不可多得的人物,他的格已经成了马桥全村人共同的资本,才变得如此重要,他随便放弃了这个格,就是对全村人的犯罪。
好多年以后,我回到马桥,走在田埂上。听见一群娃崽在树下唱一首歌谣:胡启偷野鸡,当场被抓起,抓到裤裆县,脱裤又剐衣,警察打屁股,看你吹牛皮,牛皮一声叭,屁股彤红的……
我的心头一震、没想到事隔多年,明启还活在马桥,活在马桥下一辈人的驱逐里,以他的一袋面粉,以他的失格和破落立下了一块不朽的口碑。这块碑说不定将在马桥世世代代口口相传,直到这个世界上没有了本义,没有了复查或其他人,也没有了我,甚至没有了树下唱歌的娃崽。
只要还有语言,他就可能一直活下去,活入深深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