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节
对手们与他们引以为荣的骄傲之源——姓氏,彻底脱离。“我拥有不了的,就要让你们也得不到。”从肉体上消灭对手又算什么呢!
经过这一次改姓流配及其后陆续有来的折磨,王、萧、柳等曾经傲视同侪的清流大姓遭到了几乎毁灭性的打击。
仅以王皇后的母亲柳氏家族为例。在高宗永徽年间,柳氏家族以柳奭为首,同时居官尚书省的超过二十人。然而在这一次流配之后,从北朝以来就长期“充于史氏,世相重侯”的河东三著姓之首柳氏家族,一落至于贱民地步,虽然武则天死后他们逃出生天,他们的门荫特权却再也无法重振。虽然仍有“士林盛族”的旧誉,后人在仕途上却从此只能象寻常小地主人家出身的官吏那样,从底层的小吏做起,功劳苦劳拿命去捱,也多数只能混在七八九级的小官职上打转。柳氏后人柳宗元曾经为此叹息:“遭诸武,以故衰耗。武氏败,犹不能兴。”
对于重视门阀胜于性命的士族来说,王皇后萧淑妃的惨死比之这样的流祸后人羞辱门第,似乎已经算不得最大的悲哀了。
说到史书上对王萧二人惨死方式的记载,似乎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再怎样的怨毒报复都可以想象,她就算再怎么虐待王萧二人都可能发生,但史书上所记载的方式却有些蹊跷:用啥不行,非要在大唐后宫重演吕雉对戚懿式的的戏码?当时武皇后其实地位并未稳固,死敌都未挖除,高宗又甚是粘糊,儿子也未正位储君,她正是需要继续做姿态的时候,居然就会那么勇敢地直接让大家把自己等同于吕雉了?更仿佛是提前知道自己未来将和吕雉一样,在史书上单独占有一章本纪一样。
武皇后妒恨交加下,擅改旨意杖毙甚至侮辱她们惨死都是有可能的,但是截去手足丢入酒瓮的事情却有些奇怪。讲到这个,就忍不住想起吕雉和慈禧。吕雉是唯一一个能够证实做过此类事情的女人,因为她的成就是把儿子吓病了。但武则天和慈禧都不太说得过去。尤其慈禧是绝不可能做出这种事的——因为传说被她截去手足装入酒瓮的丽妃,一直活得很不错,慈禧在做了太后之后,一直将丽妃封到皇贵太妃的名份,丽妃的女儿甚至是慈禧以嫡出公主的待遇出嫁的。似乎有些人总是喜欢让自己有成见的女性历史人物做同样的事情,这倒是另一种值得关注的心态。
另外说到萧淑妃咒武皇后为鼠自己为猫,以致于“由此宫中不畜猫”,并说武后“数见王、萧为祟,被发沥血如死时状。后徙居蓬莱宫,复见之,故多在洛阳,终身不归长安。”也显得矛盾重重。因为史书还记了另一件事,说老年的武则天闲来无事,以调教猫儿为乐,最后竟训得猫能与鹦鹉共处。武则天非常欢喜,将一对宠物带出来给百官看,显示自己的另类本领。结果在众官马屁声中忘了喂猫的时间,耐心早已在百官传观中消磨殆尽的猫儿饥火中烧,当场把鹦鹉抓来吃了。于是“太后甚惭”,猫鸟共舞就此草草收场。
至于为避王萧二人冤魂就避居洛阳,也靠不住。高宗年间,没事就往长安城以外跑的是李治本人,永徽年间去年最多的是宝鸡万年宫,显庆二年以后置洛阳为东都,称洛阳与长安是他的“东西二宅”,这才时常开始往来于长安洛阳之间。武则天做为皇后只是随行,何况她为了紧跟高宗还不得不放任儿子留在长安监国,以至逐渐造成大权旁落母子反目。区区两个冤魂与权力又孰轻孰重?再往后她改李唐为武周,要换个京城当然也是无可厚非,似乎都与冤魂扯不上关系。何况洛阳宫城中武则天杀的冤魂也够多的了,哪有老年人不怕冤魂壮年人反倒怕成这样的道理。——因此,与其说她是因为两个冤魂而避开长安,还不如说她是因为太宗年间的过去而多少有些不喜欢长安。这个道理也放在李治身上也一样可以解释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