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一生悬命
消息。三国时,我们通过《魏志》,才知道不少情节:当时日本的生产水平还处在渔猎采集经济过渡到水稻农作的阶段。《魏志》说:“今倭水人好沈没捕鱼蛤”,“种禾稻、紵麻、蚕桑、缉绩,出细紵、缣绵。……兵用矛、楯、木弓。……竹箭或铁镞、或骨镞。”日本由于从朝鲜、中国传入稻作、铁器,使他们能从新石器时代即弥生时代同时进入金石并用时期。
公元三世纪日本的社会形态,从女王卑弥呼和壹与都由“共立”而产生,卑弥呼“事鬼道,能惑众”,“其俗举事行来,有所云为,辄灼骨而卜,以占吉凶……”等,显然还是母系族长巫术统治。此外,从一般家庭中,“会同坐起,父子男女无别”,以及渡海远行,常使一人素食,不近妇女,如丧人,“名之为持衰(斋戒之意)”等现象,看来都还未脱氏族社会末期状态。但生产发达地区“国国有市,交易有无”,并且“收租赋,有邸阁(国家仓库)”。由于私有制发展,贫富分化,社会阶级身分差别显著。例如“下户与大人相逢道路,逡巡入草,传辞说事,或蹲或跪,两手据地,为之恭敬”。社会秩序森严,“不盗窃,少争讼,其犯法,轻者没其妻子,重者灭其门户及宗族。尊卑各有差序,足相臣服”。所以井上光贞认为邪马台国各小国王只是“族长中的族长”,一种祭政合一的祭司王(《日本国家的起源》,第21页,1960年)。后来他又说,“女王国似已具备使各国贡纳谷物的国家形式,是日本最初的贡纳国家了”(《从神话到国家》,收入《日本历史》第一卷,第211页)。我最近见到京都大学上田正昭教授,知道他根据《魏志》说邪马台国有“大人”、“下户”、“奴婢”、“生口”,以及“门户”、“宗族”等法律地位区分的现象,曾主张当时日本已不是单纯原始公社的形态,而是具有身分组织的阶级社会。各国王也不是原始公社的族长,而是包含了以私有制阶级的共同体为基础的首长,邪马台女王则是统属这些国王的东方专制君主(见所著《日本古代国家成立史研究》)。指出了当时日本国家的实质。1981年在天津讨论亚细亚生产方式的会上,我在答复关于日本古代国家性质的提问时,曾表示了接近上述意见的看法(《中国史研究》,1981年,第3期)。总之,邪马台国是日本父家长奴隶制阶段(氏族社会末期进入阶级社会的过渡期)形成的早期国家。
《魏志·倭人传》什么时候传入日本,已不可考。但《日本书纪》编者在卷十二神功皇后纪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三年三条下,已分别注明《魏志》所记各年中日使者往来的事。把卑弥呼当作日本三世纪时传说人物的神功皇后(传201—269年摄政)。卑弥呼(himiko)和神功皇后尊称“姬尊”(himemikoto)音近,以后学者多主张卑弥呼即神功说。江户时代日本著名史家新井白石(1657—1725),坚主邪马台为日本古都所在地即大和(奈良)说(后又主九州说)。但以后国学者本居宣长(1730—1801)从国粹主义思想出发,认为“神国”日本的皇室决不会朝贡外国,接受封册。因此到魏都的使节,绝非大和朝廷所派,只能是九州地方蛮夷(如熊袭)豪族僭冒女王之名,私与魏国交往。本居指摘《魏志》所述中日间沿途地名、道路、方向、日程等不符实际,因此认为邪马台国决不在大和而在九州。明治维新后,日本学者用近代科学方法研究邪马台国方位问题的渐多,最有影响的争论始于1910年,东京大学教授白鸟库吉和京都大学教授内藤虎次郎同时发表了各自对邪马台国的研究论文,形成日本史学界长期对立的九州说和大和说两派意见,争论反复而激烈。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东京京都两派仍继续相持,不得解决。1948年,东京大学教授榎一雄提出了所谓“放射形说”(属九州说)后,初步得到多数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