僖公卷十二起二十二年尽三十三年
德衰见叛,独能念恩朝事之,故善录之”十五年“公如齐”之下,注云“月者,善公既能念恩,尊事齐桓,又合古五年一朝之义,故录之”今桓公既卒,能复朝齐,书月,故以念恩及子孙解之。
十有二月,公至自齐。
乙巳,公薨于小寝。
杆不杀草,李梅实。
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周之十二月,夏之十月也。易中孚记曰:“阴假阳威之应也。早杆而不杀万物,至当杆之时,根生之物复荣不死,斯阳假与阴威,阴威列索,故阳自杆而反不能杀也。”此禄去公室,政在公子遂之应也。复,扶又反。索,息各反。)
[疏]注“阴威列索”解云:正谓阴威列见而散万物矣。
晋人、陈人、郑人伐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