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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奉为上宾
    人类习惯把来源无法理解,长相狰狞恐怖的生物统称为“怪物”,并敬而远之。当那只巨型野猪落到脸前,绝大多数人没任何犹豫,撒腿就跑。这正是桑切斯希望的,恶魔大多性格古怪,你壮着胆子去砍,它挡都懒得挡,只为尝尝痛苦的滋味。假如猎物逃跑,恶魔也会等上一会,因为拉开距离才能让狩猎游戏变得有趣。

    四十多人集体跑路,再倒霉也能逃掉一半,何况史蒂文和弟弟有马,成功率更高。可这世上偏偏有种人不随大流,热衷于迎难而上,明知不可为而为。

    史蒂文布鲁诺是位好小伙,他跳上马,举起高价购自铁匠的精工长剑,勇敢的迎战恶魔。哥哥强悍如斯,弟弟只好硬着头皮往马背上爬。桑切斯拉住乔尔坐骑的马头,强迫马儿转向城门。

    “快走”丢下这句话,他便去追一骑绝尘的史蒂文。高头大马配上银光闪闪的盔甲,衬托出一副称得上圣乔治再世的画面。可惜别说圣骑士,年轻人连骑士都不算。如果说判魂魔是印地来的大象,那史蒂文只算得上不知死活的猫。

    勇士激起了恶魔的兴趣,它一动不动,大咧咧的站在原地等史蒂文砍它。比起活人,死人完全不知恐惧,大块头就是大肉块,判魂魔脚下聚集了不少僵尸连啃带咬,却不能伤及厚重皮毛保护下的肉体。

    聚集的死人点醒了桑切斯,他驻足站稳从口袋里取出了块骨头。法师念着咒语右手对恶魔比划。他懒得隐藏,心知城墙上不会有人注意他他。只要上面的人没吓傻,都会瞪大眼睛看史蒂文与恶魔的老鼠搏猫。

    一具僵尸不足为虑,十具也伤不了恶魔分毫,那一百乃至一千又如何失去了法师控制的活死人就像掉地上的铜钱,任由他人捡走。附近的活尸凭本能攻击恶魔,离得稍远的就只会漫无目的的徘徊,哀嚎着谁也听不懂的话语。

    桑切斯重新给了活死人目标,把判魂魔的丑脸深深烙入那腐烂的大脑。无形的魔法能量呈波纹状扩散,但凡在死灵巫师视线内的活死人尽数冲向恶魔,快到犹如离弦之箭。活尸以各种稀奇古怪的姿势发起攻击,桑切斯将食欲扭曲成无比的恨意,前排的活死人用拳头牙齿,后排的跳起来踩着前面的脑袋往恶魔身上爬。

    史蒂文勒住缰绳,他已经找不到恶魔了,判魂魔站立的位置成了一座爬满活尸的小山。上百个活死人疯狂啃咬恶魔的场面吓坏了年轻人,沸腾的热血逐渐冷却,可他仍站在那里,还在等着机会进攻。桑切斯只好暂时停止操纵尸体,一路小跑到不知死活的富家子弟身边。

    “愣在这里干什么快回城”他本想说得更难听。

    年轻人的眼睛在桑切斯和恶魔之间转来转去,总算点点头。

    才一分心,少了持续不断往前涌的活尸,恶魔甩掉附身的烦人玩意,盯上不远处傻站着的两人一马,决定拿他们开刀。判魂魔之所以被起了这么个拗口的名字,乃是前人用血泪得来的经验。判魂魔是人类对这类恶魔的称呼,在地狱则有另外的叫法。

    判魂魔身高将近九米,体重更在千斤以上,可它一点都不喜欢近身战。刚才的活尸咬疼了它,进一步打消了恶魔下场肉搏的热情。它盯死了目标,七种颜色的光芒笼罩住恶魔肥硕的身躯,将它变成了彩虹球。七彩虹越来越亮,到了无法直视的地步,别说人类,就是活尸也捂着眼睛在地上打滚。判魂魔直接攻击灵魂,只有魔像这种义体才能幸免。

    与活尸的链接全部中断,就像有人从他脑中强行拔起一棵盘根错节的大树,刺骨的剧痛瞬间便把桑切斯打在地上。史蒂文下马扶起了桑切斯,震惊于他嘴角流出的血。强烈的痛苦让法师咬破嘴唇,逼得桑切斯失去了伪装下去的耐性。

    判魂魔全身被颜色不停变幻的七彩球盖住,亮的在眼中留下一块光斑。放任恶魔不受干扰的施法,一旦那七道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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