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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若干经历
些英国人听了就会犹疑起来,另外一些人却会生气,骂印度人,如果有机会的话,甚至加以殴打;因为对他来说,“沙弥”是一句污辱人的话,把它说成是主人,简直是一种诬蔑!

    因为这个缘故,我便得了一个“苦力律师”的称号,做生意的也就被称为“苦力商人”了。“苦力”这个字的原意就这样被遗忘了,却成为所有印度人一个普通的称呼。穆斯林商人很不高兴这种名称,常说:“我不是苦力,我是阿拉伯人”,或者说“我是商人”,如果他碰到的是一个客气的英国人,就会向他表示歉意。

    在这种情形下,戴头巾的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一个人如果被迫摘下印度头巾,这就无异忍受了一场耻辱。所以我想我倒不如和印度头巾分手而改戴一顶英国式的帽子,免得受这种耻辱和引起不愉快的争论。

    然而阿布杜拉赛不赞成我这个主意。他说:“如果你这样做,影响一定很坏。那些坚持要戴印度头巾的人,你将置他们于何地?而且你戴印度头巾是很相称的。你要是戴上英国式的帽子,倒象是一个招待员了。”

    他这一番话夹杂着实际见识,爱国思想和一点点狭隘心理。这种见识是显而易见的,如果不是出于爱国,他就不会坚持要戴印度头巾;他那么轻蔑地提到招待员正好说明他的狭隘。印度契约工人包括三个阶层的人,即印度教徒,穆斯林和基督教徒。后者是皈依了基督教的印度契约工人的儿女。就是在1893年的时候,他们的人数就已经很多了。他们穿英国服装,多数靠在旅馆里充当招待员为生。阿布杜拉批评英国式的帽子,指的就是这些人的服装。在旅馆里当招待员,被认为是一种不体面的事。时至今日,有这种想法的人还很多呢。

    大体说来,阿布杜拉赛的话我是赞成的。我给报馆写了一封信谈这件事,为我在法庭里戴印度头巾辩解。这问题在报纸上引起了很多争认,我则被描写成为一个“不受欢迎的来客”。这样一来,我到那里不过几天,这件事便为我在南非做了一次意外的广告。有的人支持我,也有人严厉批评我的冒昧。

    事实上在我旅居南非期间,我差不多一直戴着印度头巾。我在南非什么时候和为什么根本不戴头饰,以后再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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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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