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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千里共婵娟
    西去延安有故人

    出发了,没有来得及向家里的亲人们道一声别,甚至于也没有来得及写一封信——烽火连天,写了也无法送到,况且还有危险。

    春天来了,需要去领单衣,换下棉装,以便长途行军。孙犁去晚了,所有男衣已经发完,只剩下带大襟的女衣,他只好领下来。单衣是用土靛染的,色彩虽不能持久,却非常鲜艳,山地老乡称之为“月白”。色彩还可入乡随俗,那女衣的样式,颇使他这个高身材的男人感到难堪,在宿舍换衣服时,他犹豫了:这穿出去像话吗?

    正在无可奈何,两个华北联大高中班的女学生进来了:她们带着剪刀针线,立即把这件女衣的大襟撕下,缝成一个翻领,然后把对襟部位缝好,变成了一件非常时髦的大翻领钻头衬衫。她们看着我穿在身上,然后拍手笑笑走了,也不知道是赞美她们的手艺,还是嘲笑我的形象。①这次去延安,结队而行的,是华北联大高中班的六七位同事和几十名同学,由总支书记吕梁带队。吕梁沉默寡言,但善于做政治工作,非常负责,细心周到。孙犁和他在延安分手后,再没有见过他,但一直怀念着他。

    当日在枣树林集合出发,队伍里忽然多出一个新媳妇。原来这是数学教员常智的媳妇,出发的前一天晚上,刚从冀中平原赶来。她年轻貌美,又是从敌占区过来,穿着也很鲜艳,她的到来,不免给这些即将远行的人,添上了各种各样的心事。但大家共同的心情是,都觉得惋惜:住在山区农家的柴草棚子里,炕上连张席子也没有,怎样留宿这花朵般的女客?恐怕她还没吃晚饭,又没有开水,热情的师生们,只是从老乡那里买了些红枣来招待她。

    才过了一夜,她就卸去粉妆,也换上新发的土靛染成的粗布衣裳,站在女学生们的队伍里了,只是脸上还带着平原富裕人家的女儿所常有的那种白嫩、丰腴的肤色。她同常智青春作伴,比翼双飞,该是幸事;但在当时,大家的担心却多于羡慕。

    这支穿着鲜艳服装的“土八路”,走在通向革命圣地的漫长而崎岖的道路上,虽然劳苦,却不寂寞,常常可以听到队伍里的歌声。山地群众看惯了穿这种衣服的工作人员,也不觉得奇怪。出发时,每人身上背了三匹小土布,供路上卖钱,换取食用之资。如无敌情,每天可走六七十华里,悠悠荡荡,计算着一段又一段的行程。最初几天,越走离家越远,孙犁产生了《风云初记》中在抗战学院教书的张教官那样的心情:“他好像每逢前进一步,就感到一次身后的拉力,克服这一点,是需要坚强的意志的。”①家乡终于远远地落在地平线的那一边了。

    拉力变成了一种无形的思念。说也奇怪,这种情况,反而促使他加快了前进的脚步——是要本能地摆脱那种拉力或是思乡的痛苦吗?

    经过盂县时,正在下乡的田间,在一个要道口上迎接他,为他送行。清晨,山地的草木上还有霜雪;田间显然在那里等了很久,浓黑的鬓发上,也染有一点儿白霜。他傍着队伍行进了一段路,说了很简短的话,便和孙犁握手告别。

    田间也离得远了,渐渐地变成了一个小黑点。但在孙犁携带的行李中,还有一件日本军用皮大衣,是田间过去随军工作时,得来的战利品。大衣很考究:皮领,雨布面料,上身是丝绵,下身是羊皮,袖子是长毛绒。羊皮上还有敌人的血迹——看着这血迹,他也可能想过这位战友的著名诗篇——《义勇军》:

    在长白山一带的地方,中国的高粱

    正在血里生长。

    大风沙里

    一个义勇军

    骑马走过他的家乡,

    他回来:

    敌人的头,

    挂在铁枪上!

    这件具有纪念意义的战利品,原来坚壁在房东家里,孙犁想到延安天气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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